台北市政府跨局處組成聯合稽查小組,針對市內99家業者進行液化石油氣高壓氣體設施查核,發現6家違規。其中春祥煤氣公司、快良瓦斯行的瓦斯鋼瓶超量儲存,屬嚴重違規,依《消防法》第15條開罰3萬元。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指出,本次共稽查瓦斯行89家、加氣站7家、分灌裝場3家,查核重點包括液化石油氣管理、消防安全設置、瓦斯鋼瓶灌氣重量是否足重、菸害防制及環保。if (typeof(ONEAD) !== "undefined"){ONEAD.cmd = ONEAD.cmd || [];ONEAD.cmd.push(function(){ONEAD_slot('div-inread-ad', 'inread');});} 陳信誠表示,6家違規的業者分別為2家加氣站與4家瓦斯行。其中,春祥煤氣公司儲存310公斤、快良瓦斯行儲存652公斤皆被發現瓦斯鋼瓶超量儲存,屬嚴重違規,依法開罰3萬元;原標準為不可超過128公斤、約大桶瓦斯6桶(每桶20公斤)。其餘4家違規業者與事由分別為,長夏內湖加油加氣站消防設備不合格、中油濱江大直加油加氣站室內排煙設備故障,且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探測器設置種類不符,皆違反《消防法》。另外,東生煤氣公司於今年上半年被發現現場放置有易燃物品汽油,不過,當時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還未上路,僅能要求業者限期改善,若明年有業者發生相同情事,可開罰3萬到30萬。王順亨企業有限公司則是未張貼危害物標示,現已改善完成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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